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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告人張帆在庭審現場。新華社發
  本報訊 (記者魏麗娜)昨日上午9時,備受關註的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在煙臺中院一審公開宣判。因犯故意殺人罪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,被告人張立冬、張帆(父女關係)被判死刑,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;因犯故意殺人罪,被告人張航、張巧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。
  宣判後,呂迎春表示服判,不上訴,其他被告人當庭沒有明確表示是否上訴。
  昨日的庭審共持續了41分鐘,1名被告人親屬,3名被害人親屬,88名新聞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人士等旁聽了宣判。
  一審法院對犯罪嫌疑人主犯和從犯的身份進行了確認。被告人張帆、張立冬、呂迎春3人為主犯。2名從犯張航、張巧聯由於當庭認罪態度良好,且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毆打的是被害人的背部和腿部,被從輕處罰。
  在聽到宣判結果後,張帆表情平靜。2名從犯張航、張巧聯當庭流淚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帆、張立冬、呂迎春、張航、張巧聯因被害人吳某某拒絕提供自己的電話號碼,即視之為“惡靈”,採取持椅子、拖把打砸、用力踹踏等手段,共同將吳某某殘忍殺害,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。
  被告人呂迎春、張帆、張立冬明知“全能神”系已經被國家取締的邪教組織,仍然糾合教徒秘密聚會,製作、傳播邪教組織信息,發展邪教組織成員,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便利條件,破壞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實施,其行為又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,應當數罪並罰。
  在故意殺人的共同犯罪中,被告人張帆、張立冬以“全能神”邪教的歪理邪說指認被害人為“惡靈”,在公共場合當眾指揮、實施故意殺人行為,打擊被害人要害部位,其行為是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的直接原因,且犯罪意志堅決,犯罪手段極其殘忍,犯罪後果極其嚴重,社會影響極其惡劣。根據其犯罪事實、性質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應當依法嚴懲。  (原標題:招遠麥當勞血案一審 張立冬張帆父女判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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